双重关系和多重关系
双重关系是指除咨询关系外同时还有另一种着关系,如社会关系或者商业关系,有互补和冲突两种
互补关系指来访者能从双重关系中获益,而冲突关系会导致咨询师有失客观,或者对来访者造成伤害。互补关系牵涉到界限跨越,而冲突关系与界限侵犯有关
双重关系是否符合伦理取决于是否存在伤害、权利滥用的情况。当然,一个想要剥削来访者的咨询师不需要双重关系也能做到。
在评估双重关系时,焦点应放在权利滥用、潜在的剥削、有害的影响上,而不是双重关系本身,不些确实对来访者有利的双重关系应该受到鼓励而不是谴责。
涉及性关系的双重关系被一致认为是严重的界限侵犯
性与非性的双重关系
涉及性的双重关系
- 在咨询中以治疗为幌子,强制发生性行为,是剥削性、操纵性、权利驱动的,违背伦理和法律
- 在咨询期间与来访者约会与其有性关系
- 咨询结束后,在伦理守则不允许的时间内与以前的来访者约会或有性关系
不涉及性的双重关系
- 在咨询期间与来访者有商业关系或合作关系
- 在咨询期间与来访者成为朋友 并|或与其有社交活动;接受现在的朋友作为来访者
- 有咨询与来访者交换物品或服务。该行为适当与否取决于情境。可接受的是,在贫穷社会以物易物可以接受里可接受的是,来访者是按摩师,咨询师用咨询来交换按摩。
- 接受学生、被督导者或同事作为来访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