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单元 摄入性谈话
学习目标
- 学会确定摄入性会谈法的目标、会谈内容与范围
(一)确定会谈的目标、内容与范围
依据以下参照点
- 求助者主动提出的内容
- 咨询师观察到的疑点
- 心理测评的结果分析(心理测验,求助者第二次或第三次来的时候,咨询师会发现问题,测评结果是上次咨询的时候没有发现的,那么这次为什么会发现求助者有抑郁症的表现呢?)
- 上级咨询师确定的目标
- 遇到 一个以上内容时应分清前后、主次,分别处理(有人在谈话中,我们能发现好几个问题,需要找到最主要的问题,谈清楚之后再谈次要问题。一个一个去解决。)
- 一般应使用开放式提问,不用封闭式提问(开放式提问,就是不加限制的提问,让求助者想怎么说就怎么说。封闭式提问就是选择性的提问,我给出两种可能性,你选择哪种结果。)
- 特殊时可使用半开放式提问(了部分使用限制性提问,其它全使用开放式提问。)
- 为了确证某种现象是否存在也可使用封闭式提问
- 全神贯注地倾听
- 不随便打断谈话(在一次性有效的谈话中不要轻易打断求助者的谈话。)
- 不应该对谈话内容给予评论
- 在听的过程中判断内容是否符合逻辑,符合常理,及时把握关键点。